当前位置: 酷学拉 > 资讯 >经验资讯 >其他经验资讯 > 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有哪些

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有哪些

酷学拉手机版 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2:40:51

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有:

1、恶意受益人为取得、保存增加该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,允许其向权利人主张偿还,或从返还额中扣除;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,只能在现存的增加额限度内要求返还,或予以扣除。

2、恶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还受损者利益,仍不足以弥补受损者损失时,恶意受益人应承担赔偿义务。此项赔偿义务为一种特别赔偿义务,不以受益人故意或过失为要件。

3、返还的不当利益,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,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,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,应当予以收缴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》第131条规定,返还的不当利益,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产生的孳息。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,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,应当予以收缴。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。

更多“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有哪些”的相关经验资讯请关注酷学拉,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热门经验资讯!

经验热点

酷学拉举报投诉方式:电话: 邮箱:
接受色情、低俗、侵权、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,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文章处理!